根据万州编委发(2003)2号文件精神,设置重庆市万州区旅游局。万州区旅游局是主管全区旅游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。
主要职责
(一)研究起草本区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,起草政府规章草案,并监督实施。
(二)制定本区旅游业发展的总体规划、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,并负责组织指导、监督实施。
(三)对全区旅游业实行行业管理,指导协调龙宝、天城、五桥移民开发区旅游工作,协助制定旅游发展规划。
(四)研究制定本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;组织本区旅游形象的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;组织指导旅游节庆活动;开展对外旅游业务交流;引导国内旅游消费,负责区内旅游单位派驻境外的机构及外国和港、澳、台地区在区内开设的旅游机构的审核转报及管理。
(五)按照管理权限,负责国内旅行社的核准和管理工作,国际旅行社审核转报;组织旅游饭店的星级评定工作,负责审批一星级、二星级饭店,负责三星级饭店的初评工作;负责全区旅游区(点)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的审核转报;负责旅游船定点的审核转报;核准审批旅游定点单位。依照法规,规章对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日常行业管理。
(六)组织旅游业服务质量的检查、交流与评比;受理海内外旅游者的投诉,并负责投诉的处理工作。
(七)依法对全区旅游市场进行管理,查处违反旅游法规,规章的行为,优化旅游环境,保证全区旅游健康有序地发展。
(八)组织旅游资源调查和普查;按照全区旅游发展规划对旅游设施建设、旅游区(点)的开发项目的审批提出意见,负责重点旅游区(点)的开发管理工作,协助有关方面做好旅游开发的招商引资工作;做好旅游统计和分析工作。
(九)指导旅游项目、旅游产品开发、旅游商品生产销售;协助管理旅游安全和旅游区(点)秩序工作。
(十)制定全区旅游行业教育培训规划;贯彻执行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,指导协助旅游教育培训机构和旅游企业的教育培训工作。
(十一)协助有关部门负责全区旅游行业的财务和旅游企业的审计验收工作,会同财政部门管理和使用万州区旅游结构调整资金。管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。
(十二)指导区旅游行业协会的工作。
(十三)承办区政府和市旅游局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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